即日起,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如果在被查獲前主動向移民署到案,並依規定辦理離境及繳納罰鍰,可適用減輕處罰,罰鍰最高可減半
•不要使用假身分或躲避查察
•主動到案,比被查獲更有保障
•依法完成相關程序,安心返國
若身邊有逾期停居留的友人,也請提醒他把握機會,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給雇主的說明:這項減輕處罰是移民署對逾期停居留外國人的措施。移工若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雇主仍須依規定在 3 日內通報;通報方式與罰則請見外籍看護失聯了怎麼辦。




資料來源:勞發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file/2c95efb3a01994b301a0225aec1b1e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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