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我們一年被問幾百次,而且十個雇主有八個答錯。多數人以為「請了外籍看護工就不能申請長照」——不對。實際情形是:四類長照給付裡,只有「照顧及專業服務」這一類的額度被打成 30%,其他三類額度完全不受影響。很多家庭白白放棄了每年好幾萬元的喘息服務和輔具補助,只因為聽了一句「請外勞就沒得用」。
第 10 條第 1 項
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長照給付對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家庭看護工作、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或依其他法令規定不得重複領取照顧服務補助者,給付附表二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百分之三十。
第 10 條第 2 項
前項額度應用於附表四居家照顧服務以外之照顧組合。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 10 條
請特別看第 1 項的對象:家庭幫傭、家庭看護,還有「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現稱外國技術人力)都在裡面。同業的文章十篇有九篇漏掉中階技術這一項,導致已經把看護工轉成中階技術的家庭以為自己不受限,結果核定下來對不上。
在談 30% 之前,要先過資格這一關。依同辦法第 7 條,長照需要等級分為第 1 級至第 8 級,第 1 級為身體或心智未失能者,不納入給付;能領到給付的是第 2 級至第 8 級。
第 1 級不是「失能很輕」的意思,法規上就是「未失能」。被照顧者評到第 1 級,代表這次評估沒有納入長照給付範圍,跟外籍看護工聘不聘僱是兩回事。至於申請看護工本身的醫療條件,請看 巴氏量表試算與看護工申請資格。
照顧及專業服務的每月額度依等級不同,30% 就是把下表左欄乘以三成:
| 長照需要等級 | 每月額度(附表二) | 聘外籍看護工可用(30%) |
|---|---|---|
| 第 2 級 | 10,020 元 | 3,006 元 |
| 第 3 級 | 15,460 元 | 4,638 元 |
| 第 4 級 | 18,580 元 | 5,574 元 |
| 第 5 級 | 24,100 元 | 7,230 元 |
| 第 6 級 | 28,070 元 | 8,421 元 |
| 第 7 級 | 32,090 元 | 9,627 元 |
| 第 8 級 | 36,180 元 | 10,854 元 |
上表依民國 114 年(2025 年)6 月 19 日修正發布之附表二。30% 欄位為額度換算,實際可用金額以照顧管理專員核定之照顧計畫為準。
第 10 條打折的只有照顧及專業服務。第 7 條所定的另外三類給付項目,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一樣按附表二全額計算:
| 給付項目 | 額度(附表二) |
|---|---|
| 交通接送(每月,依分區) | 第一區 1,680 元|第二區 1,840 元|第三區 2,000 元|第四區 2,400 元 |
|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每 3 年) | 第一組 40,000 元|第二組 60,000 元(兩組擇一) |
| 喘息服務(每年) | 第 2 至 6 級 32,340 元|第 7 至 8 級 48,510 元 |
喘息服務這一項最值得講。家裡請了外籍看護工,看護工本身也會請假、也會返鄉,這段期間的照顧空檔正是喘息服務要補的洞,而它的額度一毛都沒被打折。第 7 至 8 級一年 48,510 元,放著不用實在可惜。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第二組(每 3 年 60,000 元,含智慧科技輔具,其中居家無障礙改善部分 3 年內以 20,000 元為限)自民國 115 年(2026 年)7 月 1 日施行。兩組只能擇一;在民國 115 年 6 月 30 日前已使用第一組者,須自照顧計畫核定日起滿 3 年,才能改申請第二組。
第 7 條末項明定:四類給付額度不得互相流用。不要以為輔具的 40,000 元或 60,000 元沒用完,可以拿去折抵照顧服務的部分;也不要以為喘息服務額度可以挪去付交通接送。額度是分開的四個口袋,各花各的。
這是本頁最重要的一段。網路上絕大多數文章列的是一份「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到宅沐浴車、喘息」的清單,那是民國 114 年(2025 年)9 月 1 日以前的舊寫法,早就不是現行規定了。
現行第 10 條第 2 項是概括規定:30% 的額度只要用在「附表四居家照顧服務以外」的照顧組合都可以。換句話說——
白話說:白天把長輩送去日照中心、晚上回家由看護工照顧,這種安排現在是可以用長照額度的。這件事民國 114 年(2025 年)8 月底前還不行,114 年 9 月 1 日起才行——到現在已經滿一年,但多數人還不知道。
還有一種情況,連 30% 的限制都不適用。依衛生福利部 1966 長照專區說明,下列五種期間視同未聘僱外籍看護工,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在內之全部長照服務:
但有兩個前提要同時成立:一、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二、出示相關證明。兩者缺一不可,不是嘴巴講一句「我的看護工失聯了」就自動生效。行蹤不明要先依規定通報,通報文件就是這裡要用的證明——處理程序請看看護工失聯處理;轉換雇主期間的認定請看承接與轉換雇主;期滿離境的銜接安排請看期滿續聘。
這是衛福部 1966 長照專區的行政說明,不是《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的條文,官方原文是「視同名下未聘外看,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不是「解除 30% 限制」。用字差一點,承辦窗口認定就差很多,申請時請照官方原文講。
額度是政府給的上限,實際上您還是要自付一部分。第 14 條及附表五把民眾分成三類,而且每一類的比率還依給付項目不同——只記「16%」是會算錯的:
| 給付項目 | 第一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 | 第二類 | 第三類(一般戶) |
|---|---|---|---|
| 照顧及專業服務、喘息服務 | 0% | 5% | 16% |
| 交通接送 | 0% | 7~10% | 第一區 30%|第二區 27%|第三區 25%|第四區 21% |
|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 0% | 10% | 30% |
部分負擔費用小數點以後無條件捨去。一般戶的交通接送與輔具部分負擔是 21% 至 30%,跟照顧服務的 16% 不同,估預算時請分開算。上表依民國 114 年(2025 年)6 月 19 日修正發布之附表五。
長照的評估與核定不經過仲介,也不經過我們。請直接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或洽被照顧者戶籍所在地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由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核定長照需要等級與照顧計畫。
我們能幫上忙的是另一半:外籍看護工這一端的文件與時程——什麼時候會出現空窗、行蹤不明該怎麼通報、期滿續聘怎麼銜接,這些會直接影響您能不能用到全部長照服務。看護工的費用結構請看費用明細。
相關頁面:看護工申請資格 · 巴氏量表試算 · 被看護者往生後的處理 · 費用明細
本頁最後查核日:2026 年 9 月 9 日。額度與部分負擔比率依民國 114 年 6 月 19 日修正版附表二、附表五;其中附表二輔具第二組自民國 115 年 7 月 1 日施行。實際核定金額、長照需要等級與可用服務項目,以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之照顧計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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